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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亚福

根据民政部官网近日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为 214.7 万对,同比增加 4 万对;离婚登记人数为 64.1 万对,同比增加 12.7 万对。

不久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列出了1978-2022年结婚登记对数和结婚率,本文打算讨论1978-2022年离婚登记对数和离婚率。

办理离婚手续与结婚手续有一点不同:办理结婚手续,必须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所以民政部门有结婚登记的完整数据;而办理离婚手续,既可以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并取得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宣告离婚判决的,会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离婚意见的,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下表是1978-2022年中国离婚登记对数和离婚率,数据来源:民政部。离婚率的计算公式是:离婚率=离婚对数/当年平均人口数/2×1000‰

上表的2022年离婚数据仅包括协议离婚,不包括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而2021年及之前的数据既包括协议离婚,也包括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民政部发布的历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都有该年的结婚和离婚数据。以《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为例,有关2021年结婚和离婚数据如下:“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764.3 万对,比上年下降 6.1%。结婚率为 5.4‰,比上年下降0.4 个千分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283.9 万对,比上年下降 34.6%,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214.1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9.8万对。离婚率为 2.0‰,比上年下降 1.1 个千分点。”

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4季度民政统计数据》(此处的“4季度”是指4个季度累计)显示,离婚登记为210万对。但这个数据只包括协议离婚,不包括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由于到目前为止,民政部尚未发布《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所以暂时没有2022年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数据。由于2022年的离婚数据尚不完整,所以暂不计算离婚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1978年至2019年,我国离婚总数的大趋势是逐年增加,1995年离婚总数突破100万对,2007年突破200万对,2012年突破300万对,2016年突破400万对,2019年达到峰值470.1万对。不过,也有个别年份是例外,1983、1998、2002年的离婚总数均比上一年小幅下降。

从离婚率来看,1978年离婚率只有0.2‰,1997年上升到1‰,2010年上升到2‰,2016年上升到3‰,2019年达到峰值3.4‰.

2020年离婚总数和离婚率下降,与疫情有关。2021年离婚总数和离婚率大幅下降,则与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有关。

我国《民法典》从2021年元旦开始实施,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文章原载于公众号“何亚福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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