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亚福
人口学者
9月13日澎湃新闻报道:9月11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卫健委在答复“三胎补助”相关问题时明确,该区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制度不再单独实施。今年3月,《谯城区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对外公布。据该方案,谯城区对生育第2个子女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生育第3个子女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申领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本区户籍或一方为本区户籍,且生育子女在本区落户。另外,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此次,谯城区卫健委在官网上答复称,7月28日,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发布,其中要求“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根据这一要求,我区今年3月份实施的谯城区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并入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政策与标准,我区一次性补贴政策不再单独实施,以后省市若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再按新出台的实施方案执行。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术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因此,“县级以下”在法律法规及公文表述中包含县级。谯城区是安徽省亳州市辖区,行政级别与县级相同。
7月28日公布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确实有这一规定:“各省份在市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地区差异较小的省份也可在本省份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省级或市级政府部门拟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的,应加强事前论证评估,并按照民生政策备案有关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那么,此前县级以下政府出台的育儿补贴会取消吗?
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育儿补贴制度及生育支持措施有关情况。有记者提问:“此前,部分地方已经探索实施了本地育儿补贴政策,一些地方标准还高于此次国家基础标准,请问地方政策如何与国家政策衔接,地方标准较高的还能不能发放?”
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卫健委副主任郭燕红回答说:“首先,国家建立制度,各地按照执行。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实现了全国全覆盖,同时确定了国家基础标准,也就是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之前没有育儿补贴政策,或者补贴范围较小,或者补贴标准低于国家的,要按国家补贴的范围和基础标准统一实施,实现政策均等化覆盖,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其次,做好政策衔接,保障群众利益。对于各地之前已经实施的育儿补贴政策,地方要制定具体的政策衔接方案,确保本地政策和国家制度有序衔接。在此过程中,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地方此前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备案工作后,可以继续执行。”
郭燕红提到“地方此前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备案工作后,可以继续执行。”不过,此处的“地方”不知是否包括县级以下?
在7月28日公布《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之前,有不少地方(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以下)出台了育儿补贴政策,下面是县级以下政府出台育儿补贴政策的几个例子:
例一,2024年1月,无锡市锡山区出台二孩三孩生育奖励政策规定:二孩家庭最高奖励1.5万(区内生育:一次性生育奖励0.5万、一次性育儿奖励1万;区外生育:一次性育儿奖励1万)。三孩家庭最高奖励4万(区内生育:一次性生育奖励1万、一次性育儿奖励3万;区外生育:一次性育儿奖励3万)。
例二,2024年3月,山西省昔阳县政府出台育儿补贴政策:生育二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育儿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育儿补贴。补贴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对夫妻自2024年1月1日(含)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二孩三孩父母至少一方为昔阳县户口,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昔阳的。
例三,2024年4月,舟山市普陀区政府发布《舟山市普陀区建立优化生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若干措施》规定,父母一方以及二孩、三孩户籍在普陀区,且在市内生育的家庭,在孩子0-1岁期间发放一次性育儿补助,二孩家庭补助金额为5000元;三孩家庭补助金额为12000元。
例四,2024年10月,江西省上犹县出台文件《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已在我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现在亳州市谯城区已经把今年3月份实施的谯城区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并入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政策与标准,谯城区一次性补贴政策不再单独实施。那么,上述无锡市锡山区、山西省昔阳县、舟山市普陀区、江西省上犹县等县级政府出台的育儿补贴政策是否也不再单独实施,而是并入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呢?
我认为,在7月28日公布《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之后,县级以下政府应遵守“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这一规定,但在此前出台的育儿补贴政策,在地方政府财力可以承受的前提下,应按照郭燕红所说“地方此前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备案工作后,可以继续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天门市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2024年以来,湖北省天门市将《关于鼓励生育的五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升级为《关于鼓励生育的七条意见》,其中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天门市户籍夫妇,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天门市的,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和分娩补助,分别为2300元和3300元;二孩每月发放800元、三孩每月发放1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
天门市政府出台的育儿补贴标准显著高于国家基础标准,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7月23日《湖北日报》的报道,2024年天门市出生人口同比增长17%,8年来首次“由降转增”;2025年延续向好态势,上半年出生人口同比增长5.6%。
我认为,在7月28日公布《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之后,天门市在此前出台的育儿补贴应该继续执行,作为国家基础育儿补贴的补充和加码。
事实上,世界上许多鼓励生育的国家,都存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出台的育儿补贴相叠加的情况。例如,韩国保健福祉部2024年1月11日宣布,大幅提高对两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的补贴,按照新政策,家中有1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月可以获得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000元)的补贴;抚育1至2岁幼儿的父母,每月可得到50万韩元补贴。而在2023 年 12 月,韩国仁川市市长刘正福发表了"1亿+idream"(i在韩语中的发音表示“孩子”)政策,旨在支持所有在仁川出生的婴儿,每位婴儿将获得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0万元)的福利补贴。
本文原载于“何亚福园地”
0
推荐